[临时公告]欧普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2-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泰”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就欧普泰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
预计2023年发生金 2022年与关联方实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额 际发生金额
大的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 - - - -
接受劳务
销售产品、商 公司根据业务拓展
出售产品 25,000,000.00 12,678,407.10
品、提供劳务 情况合理预计
委托关联方销
- - - -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 - - -
产品、商品
其他 - - - -
合计 - 25,000,000.00 12,678,407.10 -
注:上述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统计,具体数据以注册
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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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3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葛志勇
实际控制人:葛志勇、李文
注册资本:15,447.0010 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零部件的加工、制造和销售;通用机械及
配件的销售;软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
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奥特维持有公司2.08%的股份,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
奥特维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将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
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公司与关联交易方遵循按
照产品质量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
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二)定价公允性
成交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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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各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
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协议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及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
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七、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预计2023年度关联
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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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
限公司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润达 史 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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