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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欧普泰: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公告2023-04-24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没有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戴建君先生、彭慈华先生作为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独立董
事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列席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 实际出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应列席   实际列席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戴建君    8         8        6       2        0     0      2         2

彭慈华    8         8        6       2        0     0      2         2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
  业的意见。2022 年度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发表
         会议
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届次
                                                                             情况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第三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022     届董
年5      事会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月 20    第六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
         议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说明和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
                                           案》
                《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系列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三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    届董
年6     事会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月 23   第七                 《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同意
  日    次会
        议                 《关于更正以前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三
2022    届董                    《2022 年半年度审阅报告》
年8     事会
                             《关于更正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月 31   第八                                                                同意
  日    次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第三
        届董
2022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事会
年9月
        第九             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同意
7日
        次会
          议
        第三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届董
2022
        事会
年 10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第十                                                                同意
月8日
        次会              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
          议
        第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2    届董
年 10   事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月 21   第十        《关于公司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同意
  日    一次
        会议                 《关于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第三
2022    届董                    《2022 年 1-9 月审阅报告》
年 11   事会
月 14   第十                                                                同意
  日    二次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会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三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022     届董
年 12    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月 27    第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
  日     三次
         会议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2022 年,独立董事对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做到事
  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了
  解具体情况,并结合自身在行业、财务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
  同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
  的情况和资料,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股份回购等重大事
  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四)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
  纪律处分等情况。
    (五)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参与北交所各项对董监高的合规培训及独
立董事专项培训。


    2022 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
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
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
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
分利用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发挥独立作用。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
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
地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继续为公
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戴建君、彭慈华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