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恒立钻具: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2-12-15
证券代码:836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2-129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本次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
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恒立工
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58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2 年 12 月 2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53 号),经批准,公
司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在北交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 14,0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4.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8,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 人 民 币 20,039,629.29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78,760,370.7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出具《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E10666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原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工程破岩工具生产基地建设
1 150,000,000.00 134,800,000.00 122,760,370.71
项目
工程钻具生产基地研发试制
2 50,000,000.00 40,000,000.00 32,000,000.00
中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0.00 24,000,000.00 24,000,000.00
合计 245,000,000.00 198,800,000.00 178,760,370.71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系基于
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所做出。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
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能够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
金,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
金的用途,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
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
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立钻具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