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恒立钻具: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18
证券代码:836942 证券简称:恒立钻具 公告编号:2023-023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赵
家仪、袁天荣、蒙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现场或通讯方 现场或通讯方
应出席董事 应列席股东大
独立董事姓名 式出席董事会 式列席股东大
会会议次数 会次数
会议次数 会次数
赵家仪 12 12 5 5
袁天荣 12 12 5 5
蒙弘 12 12 4 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赵家仪、袁天荣、蒙弘对公司 2022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11 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类型
2022 年 1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徐静松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月 18 日 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杜蘅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付强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唐莉梅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余德锋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
《关于聘任苏晓静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2 年 3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同意
月 25 日 第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制定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
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
所上市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交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议案》
《关于制定〈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
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关于公司制定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各项治理制度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2022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月 26 日 第三次会议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
告》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的议案》
2022 年 6 第三届董事会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同意
月 13 日 第四次会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
2022 年 6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 同意
月 15 日 第五次会议
2022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同意
月 15 日 第七次会议 查报告》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22 年 9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
月 28 日 第八次会议
2022 年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 同意
11 月 3 日 第九次会议 的议案》
2022 年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 同意
11 月 15 第十次会议
日
2022 年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同意
12 月 15 第十一次会议 案》
日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 年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同意
12 月 27 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日
三、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务,参加各项董事会会议,同时还通过电话、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和关注
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等。对于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独立董事都会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对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 年独立董事对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做到事先对公
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
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从实际行
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现场和通讯等沟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
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
3、通过不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了对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独立董事积极、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
律处分等情况。
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
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继续努力开展工作。
独立董事:赵家仪、袁天荣、蒙弘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