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公告]建邦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8-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邦科技”、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
建邦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2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423,000.00 股,发行价为
18.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6,577,78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17,609,434.0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968,345.94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出具天职业
字[2020]32741 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
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申
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青岛分行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
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 累计投入金 累计投入进 原项目建
号 额 额 度 设期
募投项目汽车非易损件新
1 130,530,000.00 45,655,153.61 34.98% 36 个月
产品开发
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
2 17,680,000.00 3,674,462.90 20.78% 24 个月
建设
3 补充流动资金 39,521,779.90 39,561,767.20 100.10% -
注 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高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主要原因为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中包含募集资金存储产生的利息。
注 2: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高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主要因未置换发行费用。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正处于建设过程中,公司信息化系统
升级建设项目为定制化项目,需相关人员根据公司需求进行现场作业,2022 年
上半年度疫情反复,导致相关业务人员无法入场,募投项目进展缓慢。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现经公司审慎评
估后,并结合目前项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
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现拟对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原项目建设周期由 24 个月延长至 36 个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是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
建设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
并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
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
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的建
设周期延长为 36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以及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我们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
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邦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建邦科技《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建邦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