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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建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2022-12-15  

                         证券代码:837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138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建
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
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聘任人员的履历未发现《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未发现被证券交易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形;
    2.聘任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
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以实际经营业务为基础,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符合公司经
营发展需求,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拟回购注销<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之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
化的处理之(三)规定的激励对象因自愿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
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
限售,由公司按照规定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王云凯自愿离职,需回购注销其未
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关于拟回购注销<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拟回购注销<青岛建
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之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
变化的处理之(三)规定的激励对象因自愿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
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因激励对象王云凯自愿离职,需注销其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
    上述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五、   备查文件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师建华、徐胜锐
                                                       2022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