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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三元基因:内部控制制度2022-10-27  

                        证券代码:837344         证券简称:三元基因         公告编号:2022-067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有效落实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系

统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

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和盈利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职责:

    (一)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

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二)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公

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

的情况;

    (三)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

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

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 主要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各专业系统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

制: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

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五条 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
    (一)公司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的组织架构,有健全的

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各级授权基

本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

不适用的授权能够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1、股东大会:《公司章程》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相关职权。

    2、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相关职权。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

形成决议。

    3、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行使相关职权:

    4、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

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相关职权。

    5、总部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要求,总部设立人力资源

部、财务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和协调,确保公司战略的

有效执行和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各部门均有明确的部门职责、部门

权力、部门组织结构和部门岗位设置。

    6、子公司控制:公司对所属各子公司实行扁平化的直线管理,

各职能部门对各子公司的相应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

各子公司必须统一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范制度。公司对各子公司的

机构设置、资金调配、人员编制、职员录用、培训、调配和任免实行
统一管理,以此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高度集中。

    (二)公司已建立起科学的聘用、请(休)假、加班、辞退、培训、

退休、晋升、薪酬计算与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人事制度,由公

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第六条 业务控制指经理层及其授权部门根据公司自身的行业特

点及生产经营活动内容,制定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

册,以及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必要控制程序等。

    第七条 会计系统控制可分为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主

要包括:

    (一)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财

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会计制度、财

务管理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风险

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在岗位分工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

职责,严禁需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兼任。

    (二)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制度、业绩考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

度、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等控制制度。

    (三)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严格会计资料的

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四)针对印鉴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财产管理、

实物资产盘点、背书保证、负债承诺及或有事项管理、职务授权及代

理、会计电算化信息管理等与保障财务安全有关的活动制定相应的控

制程序。
    第八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公司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维护,

并负责制定相关业务细则。

    第九条 信息传递控制分为内部信息沟通控制和公开信息披露控

制,主要包括:

    (一)建立内部信息传递体系,规范信息传递流程,针对各部门间

信息沟通的方式、内容、时限等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

    (二)建立信息披露责任制度,将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到人,确保

董事会秘书能及时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

    第十条 审计部负责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

    (一)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

的领导和监督。

    (二)审计部内部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

    (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四)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审计实施

细则。



                 第三章 内部控制效果的评估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制度,定期对公司的内

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以协助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及时了解公司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时应对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确保内部控制

的设计及执行持续有效。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定期自行检查其内部控制,并由内

部审计部门对各部门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审计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司总体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评估:

    (一)控制环境——指影响内部控制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主要包

括:董事会的结构;经理层的职业道德、诚信及能力;经理层的管理哲

学及经营风格;聘雇、培训、管理员工及划分员工权责的方式;信息沟

通体系等。

    (二)风险评估——指公司对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目标无法实现的

内、外部因素进行评估,以确认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

其评估结果可协助公司制定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控制活动——指协助经理层确保其指令已被执行的政策或

程序,主要包括核准、验证、调节、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

能分工、保障资产安全及与计划、预算、与前期效果的比较等内容。

    (四)信息及沟通——内部控制必须能产生规划、监督等所需的信

息,并使信息需求者能适时取得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与内部控制目标

有关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在公司内部的传递及向外传递。

    (五)监督——指对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估的过程,包括评估控

制环境是否良好,风险评估是否及时、准确,内部控制活动是否适当、

确实,信息及沟通系统是否良好顺畅等。监督可分为持续性监督及专

项监督,持续性监督是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包括经理层的日常管

理与监督,员工履行其职务时所采取的监督等;专项监督是由公司内
部相关人员或外部相关机构就某一特定目标进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审计部应针对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制定具体的评估

项目(参见附件)。

    第十五条 审计部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估工作向董事会提

交内部控制评估报告。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效果的结论性意见,可分为有效的内部

控制或有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所谓有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是指附

件所列五个方面中任一方面存在缺陷,且此种缺陷将导致内部控制目

标无法实现。

    第十七条 董事会应就上述内部控制报告召开专门的董事会会议

并形成决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并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公

司章程》相冲突,则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