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三元基因: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2022-11-07
证券代码:837344 证券简称:三元基因 公告编号:2022-075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
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披露了《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
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5 日通过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
对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
施《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