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三元基因: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21
证券代码:837344 证券简称:三元基因 公告编号:2022-082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 12 点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北京三元
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
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详细、全面地审阅议案材料,我们认为:
1、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获授股票
期权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监管指引 3 号》和《激励计划(草
案)》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18 日为首次权益授予
日,向 53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329.00 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汉文、范保群
2022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