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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驱动力: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3  

                             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2-057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提供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金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4,048,6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86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4 人,董事刘平祥因工作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 其他高管共 2 人参加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驱动力公司回购的本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数量为 2,130,000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60,277,600 股的 1.33%。其中:首次授予 1,913,618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19%。预留 216,382 份,预留部
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 10.16%,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160,277,600 股的 0.14%。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3 人,均属于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下属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不含独立董事
和监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发布的《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53,0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1,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刘金萍、广州红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
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定核心员工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增强公司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保证公司
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刘文斌等 28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发布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027,66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2%;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1,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股权激励,董事会拟定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 2022 年股权激
励 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发布的《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2-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53,0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1,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刘金萍、广州红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
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
激 励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
定了《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发布的《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2-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453,05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1,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刘金萍、广州红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
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 事会办理以下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
定激励计划权益的授予日,根据激励计划授予相关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并办理期
权登记、行权、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2) 若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登记期间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授
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分期对激励对象行权条件的达成情况及可
行权的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注销等事宜;
     (4) 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进行
激励计划和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处理;
     (5)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7) 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
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
施 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027,66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2%;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1,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议案》
1.议案内容:
     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由“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
为“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工商管理部
门、监管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发布的《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
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048,66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发布的《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048,66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回避表决。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     7,453,054 99.7190%      0             0%    21,000 0.2810%
          广东驱
          动力生
          物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
          股权激
     励计划
      (草
     案)>
      议案
三   关于公 7,453,054 99.7190%   0   0%   21,000 0.2810%
     司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
     划授予
     的激励
     对象名
     单议案
四   关于制 7,453,054 99.7190%   0   0%   21,000 0.2810%
     定<广
     东驱动
     力生物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
     权激励
     计划实
     施考核
     管理办
     法>议
       案

五   关于提 9,159,654 99.7713%   0   0%   21,000 0.2287%
     请公司
          股东大
          会授权
          董事会
          办理股
          权激励
          相关事
          宜议案


(九)涉及公开征集表决权事项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公开征集获得授权情况合计
                                                           表决结果
   序号            名称   股东人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关于<广东
             驱动力生物
             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一                       0           0         0%        通过
              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
              (草案)>
                   议案
              关于制定<
             广东驱动力
             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0           0         0%        通过
             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
    四         法>议案
    五       关于提请公      0           0         0%        通过
            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
               议案
 征集人是否按照已披露的表决意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指示代为
                         行使股东权利                           是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巧芬、曾思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