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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驱动力: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6-08  

                            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2-065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
引3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
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期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
的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3号》”)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不存在禁止
获授权益的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期授予人数及授予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1、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 》”)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拟获授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股票期权的情
形。
   3、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
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2年6月8日为授予日,向32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
计授予1,887,914份股票期权。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