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驱动力: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22-06-08  

                          证券代码: 838275        证券简称: 驱动力         公告编号: 2022-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2 年6月8日,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 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以及202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
 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
 年6月8日,向符合条件的32名激励 对象授予188.79万份股票期权。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已经由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权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激励计划股票来源:驱动力公司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或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普通股股票。

    3、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61元/股。股票期权有效
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
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股票期权数量:本激励计划中,公司拟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
批)授予1,887,914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
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0,277,600股的1.18%。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2人,均属于公告本激
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公司控股的下属子公司任职的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
事。具体分配如下表:
序                               获授的股票         占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占激励计划公告日股
        姓名        职务
号                               期权数量(份)         益总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刘金萍       高管            50,000                2.35%                    0.031%
2      刘平祥       高管            50,000                2.35%                    0.031%
3      陆应诚       高管            20,000                0.94%                    0.012%
4      时春华       高管            96,235                4.52%                    0.060%
5      刘焕良       高管            49,829                2.34%                    0.031%
     核心员工(27 人)             1,621,850              76.14%                   1.012%
         预留权益                   242,086               11.37%                   0.15%
           合计                    2,130,000               100%                    1.329%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权益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7、行权时间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第一个行权期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二个行权期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三个行权期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行权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年度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的考核期为2022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
达到公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第一个可行权条件,业绩考核
的指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

       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
                      2022 年     2022 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不低于 3,772 万元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速不低于 16%或
      首次授予
                      2023 年    2022 年、2023 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
   第二个行权期
                                                  累计不低于 8,148 万元
                                  2024 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增速不低于 33%或
      首次授予
                      2024 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第三个行权期
                                                  累计不低于 13,968 万元


     若因公司业绩层面未满足上述考核目标导致不能行权的当期期权份额,公
 司将统一安排注销。

    (2)个人年度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年度业绩考核的考核期为2022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根
 据公司设定的个人绩效考核,达到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要求作为激励对象考核年
 度的第二个可行权条件。
    公司针对股权激励,按年度对激励对象进行个人层面考核。公司依据激励对
象工作岗位进行差异化考核,针对管理岗对象,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的工作业绩、
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达标情况做出绩效考核,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如下表: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A                  B                    C                     D
   评分等级
                   (优秀)          (优良)             (达标)              (较差)

 个人行权比例       100%               100%                 50%                     0%

    针对销售岗对象,公司基于个人年度销售业绩,按折算系数进行行权。

    公司董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由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额度,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可行权数量。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手续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2022年5月9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公告编
 号:2022-052)。

     2、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核查
意见(公告编号:2022-044)。

    3、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公告栏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员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的反馈。2022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2-051)和《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2)。

    4、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制定<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议案》。

    5、2022年5月13日,公司公告了《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2-053)

    6、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价格、人员与已披
 露的激励计划草案存在的差异如下:

     (一)价格差异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5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公司分红派息等因素,可调整行权价格,
 本次调整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61元/股。

     (二)首次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归属个人的期权份额,公司根据《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33人调整为3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13,618份调整为
 1,887,914份,预留部分相应调整为242,086份。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已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股票
 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所示情形,董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6月8日

        2、行权价格:4.61 元/股

        3、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3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887,914份

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                         获授的股票     占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占激励计划公告日股
        姓名       职务
号                         期权数量(份)     益总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刘金萍       高管      50,000            2.35%                0.031%
2      刘平祥       高管      50,000            2.35%                0.031%
3      陆应诚       高管      20,000            0.94%                0.012%
4      时春华       高管      96,235            4.52%                0.060%
5      刘焕良       高管      49,829            2.34%                0.031%
     核心员工(27 人)       1,621,850          76.14%               1.012%
         预留权益             242,086           11.37%               0.15%
           合计              2,130,000           100%                1.329%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2 年 4月
 27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 2,130,000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
 式测算)。
       1、标的股价:4.50元/股(假设以2022年4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计算,最
 终价格以实际授予日收盘价为准)。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每个行权期首个可
 行权日的期限)。

       3、波动率分别为:8.58%(一年年化)、6.63%(三年年化)、7.16%(五
 年年化)(2022年3月31日)(三板成指是选取了代表性的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
 司作为成分股,指数样本覆盖了新三板 85%左右的市值,包含协议、做市等各
 类转让方式的股票,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三板成指是全国股转系统和中证
 指数公司联合发布的首批指数。)。
    (说明:波动率采用了中证和国证指数统计的三板成指,北交所 2021 年 11
月 15 日开板,首批 81 家北交所企业,包括驱动力,是通过新三板精选层平移到
北交所,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到驱动力本期激励计划发布不过半年时间,相对合
适)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
 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说明:无风险利率参考了主板、
 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的通行取值)

       5、首期授予股息率:4.76%(采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公司2022年3月31日权
 益分派预案进行计算的股息率,2021年分红预案为10派2.14元,4月27日收盘股
 价为4.50元/股,股息率=2.14元除以10除以4.5元/股=4.76%)

       预留授予股息率:3.66%(采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公司2023年3月31日权益
 分派预案进行计算的股息率,2022年分红预案为10派2.14元,假定预留授予日
 股价为5.8元/股,股息率=2.14元除以10除以5.8元/股=3.66%)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首次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假设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则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在 2022-2024 年摊销情况测算
见下表: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需摊销的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数量(份)     总费用(元)   (元)    (元)      (元)
        1,928,361.00         249,904.51     152,683.30     85,110.39      9,535.34


    假设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则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在
2023-2025 年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需摊销的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数量(份)       总费用(元)     (元)        (元)        (元)

           201,639.00       183,979.98     96,407.49     74,449.57     13,122.91


    说明: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
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
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
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
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
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激励对象认购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次激励对象认购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
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股票期权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助。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
费。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5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公司分红派息等因素,可调整行权价格,本次
调整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61元/股。
       在公司组织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提出放弃归属个人的期权份额,本次《2022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最终激励
对象为32名,首批授予1,887,914份。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已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不存在差异。
    2、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股票期权
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的
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确定以2022年6月8日为授予日,向32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
合计授予1,887,914份股票期权。

八、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认为:

    1、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5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公司分红派息等因素,可调整行权价格,本次
调整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61元/股。

    在公司组织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提出放弃归属个人的期权份额,本次《2022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最终激励对象
为32名,首批授予1,887,914份。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
差异。

    2、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
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 》”)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
监事。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
权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股票期权
的情形。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
》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2年6月8日为授予日,向32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合计授予1,887,914份股票期权。

九、律师事务所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
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人数、数量的调整事项符合
《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
首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财
务顾问对本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