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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春光药装: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17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3-018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毕春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6,237,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提前归还锦州银行永丰支行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锦州银行永丰支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议案》,并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抵押合
同》《保证合同》,贷款金额为 2790 万元,贷款期限 2 年。
     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提前归还锦州银行永丰支行全部贷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37,5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及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义县支行申请授信,授信有效期为 3 年,授信额度为 2790 万元。公司以现有
土地、房产作为抵押物作为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毕春光、边境以
个人信用提供个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贷款的具体金额、期限和相关条款以双
方实际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资产抵押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37,5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及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盘锦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为 1 年,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贷款性
质为信用贷款,无实际抵押物,具体金额、业务品种、期限和相关条款以双方
实际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37,5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及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
州分行申请授信,授信有效期为 1 年,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贷款性质为信用
贷款,无实际抵押物,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毕春光、边境以个人信用提
供个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贷款的具体金额、期限和相关条款以双方实际签署
的贷款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6,237,5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尉丽丽、卜慧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