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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享科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1-12-07  

                        证券代码:839167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相关文件要求,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
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
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0,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年产涂锡铜带(丝)15,000
吨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 600 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
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假设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完成本次发行(该时点仅为预计时间,仅用于计
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
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1 年 1-9 月实现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40.32 万元,假设 2021 年
全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在此基础上的
4/3 倍,为 5,387.09 万元。根据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 20%、30%或 40%,且
假设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比例也保持一致。该
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总股本为 103,320,000 股,假设不考虑可能发生
的权益分派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假设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数与本公告发布
日保持一致,为 103,320,000 股。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
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7、在计算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
虑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8、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亦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
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项目
                                  日/2021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0,332.00      10,332.00         10,932.00
 假设 1: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5,387.09        6,464.51          6,464.51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52              0.63             0.61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0.52              0.63             0.61
 益(元/股)
 假设 2: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5,387.09        7,003.22          7,003.22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52              0.68             0.66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0.52              0.68             0.66
 益(元/股)
 假设 3: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5,387.09        7,541.93          7,541.93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52              0.73             0.71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0.52              0.73             0.71
 益(元/股)
注 1: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注 2:本次发行前基本/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
÷发行前总股本。
注 3:本次发行后基本/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
÷(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
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
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
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提高行业地位,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
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
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

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产品光伏焊带开展,与公
司未来经营战略方向一致。对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在技术、市场、人
员等方面均具有扎实的基础和相应的储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技术及生产工艺储备

    公司长期专注于光伏焊带领域,坚持以市场需求和技术研发为导向,以自主
研发为基石的创新体制,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经过逾十年的研究开发和技术积
累,已逐步形成一系列技术领先、质量稳定的光伏焊带产品。公司一向重视产品
质量的控制,建立了严格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
准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质量管理的实际状况、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
建立起了贯穿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完善产品管理和安全控制
体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安排生产活动,有效保证产品品质。公司在生产质量
管理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积累,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提供充分的管
理流程和经验支持,从而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生产工艺对光伏焊带的性能至关重要,工艺水平的高低以及产品质量的稳定
性直接影响客户产品的发电功率及稳定性,无论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或是已有
产品的性能提升,都需要通过优化工艺和设备来实现。公司具备生产工艺的自主
开发能力,拥有成熟的生产工艺,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保驾护航。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将为公司在现有基础上
继续购置国内外先进研发设备、引进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丰富研发经验的研发人
员,使得公司现有研发体系架构更加完善,研发人员队伍更加充沛。研发中心将
为公司进一步的研发目标提供条件保障,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满足未
来市场发展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市场储备

    2018-2019 年,受光伏补贴政策影响,国内新增装机规模同比有所下降。2020
年,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全国光伏新增装机量仍达到超市场预期的 48.2GW。
在平价上网、产业政策、碳中和目标、经济转型发展等因素推动下,国内光伏行
业仍将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并进一步支撑光伏焊带市场需求的增长。中国光伏行
业协会预测在“十四五”期间我国年均新增光伏装机或将在 70-90GW 之间,远
超 2018-2020 年平均水平。

    从全球市场来看,近年来全球光伏发电市场稳步增长,2018-2020 年全球新
增光伏装机规模分别为 103.7GW、116.9GW 及 138.2GW,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
会预测,2025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乐观情形下将达到 346.7GW,届时全球光
伏焊带的市场需求将持续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受下游光伏电站装机需求增长的
刺激,组件厂商扩产计划提速。伴随公司下游组件客户产能不断扩张,光伏焊带
产品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有利于公司光伏焊带新增产能的市场消纳,推动业
务实现进一步发展。
    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积累,成功进入到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如隆基乐
叶、阿特斯、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的供应链体系。公司积极对接客户的个性
化、定制化需求,紧跟市场发展趋势,在产品更新迭代过程中始终与客户保持密
切联系。公司与客户的紧密关系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充产能开拓市场奠定
了市场基础。

    (三)人员储备

    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持续提升人员素质,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及经
营理念,公司将持续给予员工行业优势的薪资待遇,确保人才质量,在新产品的
研发方面,公司将持续引入新的专业人才,建设适合公司发展的人才梯队,同时,
公司积极寻求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提升人才质量,公司在人才方面的储备足以
支撑募投项目的实施。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工艺、
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扎实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
一步完善工艺、技术、市场及相关人才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实施。

    五、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
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同时,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
公司制定了以下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
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期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
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
和市场地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
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在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结合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
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
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业
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此外,公
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全体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力。通过上述举措,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
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
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现已制定了《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
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
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同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陆利
斌、周冬菊夫妇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
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
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未来对本人开展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致使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无法得到有效落实,从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其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其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特此公告。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