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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同享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07  

                        证券代码:839167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享科技”、“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我们认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规定,且符
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性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我们
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草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
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分析了本次发行证
券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原
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
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
施等,本次发行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和发展需求,有助于促进公司的健康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
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编制
的《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公司关于本
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的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分红决策机制和监督机
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有
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静、袁亚仙
 日期: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