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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享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09-07  

                        股票简称:同享科技                          股票代码:839167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          录


释     义 ........................................................................................................................................................ 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3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0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1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1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0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4

第五节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有关声明 ................................................................................................ 2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1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1

二、查询地点 .......................................................................................................................................... 31

三、查询时间 .......................................................................................................................................... 32




                                                                                      1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同享科技、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司      指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指
                                                            对象发行股票之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指
      发行情况报告书、报告书                             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现行有效的《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
           《公司章程》                指
                                                              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注册办法》                指
                                                              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业务指引》                指
                                                                  指引》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认购协议》                指
                                                        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北交所、交易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股东大会                  指
                                                                    会
              董事会                   指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关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宜》等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2 年 4 月 22 日,本次发行经北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2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同享(苏州)电子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81 号),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 9 名获配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


                                       3
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
以现金支付。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9 月 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众环验字(2022)3310014 号],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
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78,480,000.00 元。2022
年 9 月 1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
认股款。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9 月 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众环验字(2022)3310015 号],截至 2022 年 9 月 1 日止,发行人已向 9 名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股,发行价格 13.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480,000.00
元,扣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的保荐
费用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3,00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75,480,000.00 元,
在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281,320.76 元。其中新增
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6,000,000.00 元,转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68,281,320.76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
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4
       (二)发行数量


    根据《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 6,000,000 股
(含 6,000,000 股)。

    根据《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
下简称“《发行方案》”),按发行底价计算,公司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000,000 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5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6,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8,480,000.00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
量,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根据意向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为 6,000,000 股。


       (三)发行价格及与基准价格的比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8 月 24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2.77 元/
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
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08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2.4276%。


       (四)募集资金总、募集资金净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48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

                                          5
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198,679.2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281,320.76 元。


       (五)募集资金投入安排


       本次发行的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500.00 万元(含 10,500.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涂锡铜带(丝)15000 吨项目                    7,500.00                    7,5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计                              10,500.00                   10,5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48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
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198,679.2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281,320.76 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的投入安排不会发生改变,
将用于年产涂锡铜带(丝)15000 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六)认购方式、认购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 13.08 元/股,发行股数 6,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78,480,000.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9 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
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
况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月)
         深州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
 1                                                     1,146,788       14,999,987.04          6
                 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                                                     1,146,788       14,999,987.04          6
                       (有限合伙)
 3                              郑锐                     917,431       11,999,997.48          6
 4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北交所慧选两年定       764,525        9,999,987.00          6


                                            6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月)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知行六号私募
 5                                                     458,715     5,999,992.20        6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二号
 6                                                     458,715     5,999,992.20        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武曼丽                       397,553     5,199,993.24        6
 8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2,262     4,999,986.96        6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知行五号私募
 9                                                     327,223     4,280,076.84        6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6,000,000   78,480,000.00        -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
《证券法》《注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
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北交所上市交易。


       (九)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向北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同享(苏州)
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
行。在公司及主承销商报送的《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共计有 117 名投资者,具体包括:发行人
前 20 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基金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20 家、保险机构 10 家、其他 47 名已表明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7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见证,2022 年 8 月 23 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向上述 117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

      经主承销商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
的《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注册办法》《业
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及向北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
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发行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
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
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2 年 8 月 26 日(T 日)上午 8:30 至 11:30 期间,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
见证下,共有 14 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
核查确认,14 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为有效
报价,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投资者
                                                                  (元/股)    (万元)
                                                                       15.17    1,500.00
         深州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
  1                                                                    14.37    1,500.00
         证券投资基金
                                                                       13.57    1,500.00
         深圳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翊丰明泽睿冠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2                                                                    13.00    1,000.00
         基金
  3      郑锐                                                          15.00    1,200.00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北交所慧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4                                                                    14.30    1,000.00
         证券投资基金



                                            8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投资者
                                                                   (元/股)    (万元)
  5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05        500.00
  6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知行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08        500.00
                                                                        13.20        500.00
  7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知行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08        600.00
  8      邓哲明                                                         12.77        500.00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          13.20        500.00
  9
         基金                                                           13.08        600.00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骐骥系列先进制造 2 号
 10                                                                     13.00        500.00
         资产管理产品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淳钧 2 号混合类资产管         12.90        500.00
 11
         理产品                                                         12.77        550.00
 12      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01       1,500.0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
 13                                                                     12.95        500.00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4      武曼丽                                                         13.20        520.00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
以上 14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
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以 13.08
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6,000,000 股,认购总金额为 78,480,000.00 元。本次
发行对象确定为 9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月)
         深州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
 1                                                     1,146,788    14,999,987.04         6
                 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2                                                     1,146,788    14,999,987.04         6
                       (有限合伙)
 3                         郑锐                         917,431     11,999,997.48         6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北交所慧选两年定
 4                                                      764,525      9,999,987.00         6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知行六号私募
 5                                                      458,715      5,999,992.20         6
                       证券投资基金
 6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二号      458,715      5,999,992.20         6

                                            9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月)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武曼丽                        397,553      5,199,993.24        6
 8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2,262      4,999,986.96        6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知行五号私募
 9                                                      327,223      4,280,076.84        6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6,000,000    78,480,000.00        -


       (十)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
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已与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


       (十一)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应当说明前期自有

资金投入的具体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前期自有资金投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前期自有资金投入金
额尚未审计,待审计后,发行人将及时披露。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及认购股票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6,000,000 股,发行对象共计 9 家,具体情况如
下:

       1、深州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深州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 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T1 栋 9
注册地址
                    层2号

                                           10
法定代表人          张红英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65151957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
经营范围            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深州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
配数量为 1,146,78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 栋 401A-49 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广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Q9AJC3K
                    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1,146,78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郑锐


姓名                郑锐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10422************
住址                北京市顺义区

       郑锐本次获配数量为 917,431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北交所慧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         方一天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426596561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北交所慧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
配数量为 764,52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知行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双联路 158 号 2 层 F 区 268 室

法定代表人         薄地阔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MA1JL5UT25
                   一般项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知行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
458,71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6、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双联路 158 号 2 层 F 区 268 室

法定代表人         薄地阔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MA1JL5UT25
                   一般项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

                                           12
458,71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武曼丽


姓名                武曼丽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40202************

住址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


       武曼丽本次获配数量为 397,55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8、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20C-1 房

法定代表人          俞洋

注册资本            36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7139126J
                    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
                    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82,26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知行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双联路 158 号 2 层 F 区 268 室

法定代表人          薄地阔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MA1JL5UT25
                    一般项目: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知行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
327,223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资金来源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
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
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

                                       14
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CV310;其管理人为深圳市丹桂顺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26061;

    2、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纯达知行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已通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VY164;其管理人为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编号为 P1032661;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纯达定增精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已
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NT299;其管理人为上海纯达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号为 P1032661;

    4、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私募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GR822;其管理
人为上海广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私募
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20458;

    5、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纯达知行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已通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VN655;其管理人为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编号为 P1032661。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按相关法规

                                     15
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核查材料,具备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
投资者适当性条件。

    经核查,本次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
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发行
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
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
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刘劭谦、徐清平

    项目协办人:李金柱

    项目经办人员:江磊、史翌、刘凯、余昊天、刘明良、徐钰、罗欣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16
传真:021-6880155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负责人:顾功耘

经办律师:王文、冷刚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负责人:石文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荣华、吕方明、周浩、刘占洋

联系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负责人:石文先


                                  17
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方明、刘占洋

联系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1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苏州同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630,000           52.87

 2                      同亨香港有限公司                       14,774,600           14.30

 3                          陆利斌                              4,320,000            4.18

 4               上海宝源胜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01,338            2.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
 5                                                              1,737,058            1.68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企
 6                                                              1,489,968            1.44
           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01,000            1.3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北交所创新精选
 8                                                              1,275,003            1.23
                 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杨伟华                                909,044            0.8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北交所慧选两年定
 10                                                               631,515            0.61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83,269,526           80.5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
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苏州同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630,000           49.97

 2                      同亨香港有限公司                       14,774,600           13.52

 3                           陆利斌                             4,320,000            3.95



                                            19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4                 上海宝源胜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01,338               1.9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                   1,737,058               1.59
 5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北交所创新中小                   1,489,968               1.36
 6
        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01,000               1.2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北交所创新精                   1,275,003               1.17
 8
              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州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                  1,146,788               1.05
 9
                    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升华立和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1,146,788               1.05
 10
                            合伙)
                             合计                                     84,022,543           76.86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份性质及限售情况对比

      本次发行前后股份性质及限售情况对比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控股股东、
                                       13,657,500       13.22%           13,657,500      12.49%
               实际控制人
              2、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               1,080,000        1.05%            1,080,000       0.99%
无限售条件       理人员
  的股份
              3、核心员工                        0       0.00%                     0      0.00%
                   4、其它             44,370,000       42.94%           44,370,000      40.59%
                    合计               59,107,500       57.21%           59,107,500      54.07%
              1、控股股东、
                                       40,972,500       39.66%           40,972,500      37.48%
               实际控制人
              2、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               3,240,000        3.14%            3,240,000       2.96%
有限售条件       理人员
  的股份
              3、核心员工                        0       0.00%                     0      0.00%
                   4、其它                       0       0.00%             6000000        5.49%
                    合计               44,212,500       42.79%           50,212,500      45.93%
          总股本                      103,320,000      100.00%          109,320,000     100.00%




                                                  20
    三、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前                    本次股票发行后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每股收益(元/股)                   1.19                       0.52                 0.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06                       3.28                 3.78
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39.04%                       37.28%             32.77%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6,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苏州同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仍为陆利斌、周冬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
权分布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产业发展方
向和公司战略布局,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涂锡铜带(丝)15000 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等。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一系列新型焊带产品的生产能力,优化公司主
营业务产品结构,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并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
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
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21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
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苏州同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仍为
陆利斌、周冬菊,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但机构投资者
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
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
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22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
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办法》《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
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
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北交所
核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及同意注册程序,符合《注册
办法》《实施办法》及《业务指引》的规定。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内容符合
《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业务指引》的规定,合法有效。申购时间认购的对象具
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申购资格,
其提交的申购文件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相关规定,其申购报价单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
报价。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数量的确定符合《认购邀请书》确定的原
则和程序,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业务指引》的规定。发行人与获配对象
签署的《认购协议》合法、有效。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
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业务指引》的规定。发行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
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及《业务指引》的规
定,具备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主体资格。”




                                     24
第五节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有关声明




               25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陆利斌                 周冬菊                    蒋茜



         宋建源                 赵敏昀                   袁亚仙



         陈静                    陶奕


全体监事签名:




         孙海霞                  蒋敏                     韦萍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陆利斌                  蒋茜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李金柱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刘劭谦                  徐清平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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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
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
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
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
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顾功耕




    签字律师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    文               冷   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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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
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会计师: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荣华                         吕方明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周   浩                      刘占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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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发行情况报告书”),
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会计师: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吕方明                         刘占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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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益堂路

   电话:0512-63168373

   传真:0512-63168373

   联系人:蒋茜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电话:021-68801584

   传真:021-68801551



                                 31
联系人:刘劭谦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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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陆利斌




                            发行人: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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