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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享科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2-10-12  

                        证券代码:839167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9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同享
(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98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0 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3.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48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
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4,281,320.76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1 日,上述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
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331001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分别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4,281,320.76 元,低于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105,000,000.00 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金额
       年产涂锡铜带(丝)
 1                            75,000,000.00       75,000,000.00         56,057,142.86
       15000 吨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30,000,000.00         18,224,177.90
           合计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74,281,320.76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本次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等
 方式解决以确保上述项目完成建设。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对募集资金的规划是公司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后对项目投入金
额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实际到
账情况做出的合理规划,募集资金规划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促
进公司长远发展,投入金额的调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监事会对此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