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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同享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2-10-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享科技”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同享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同享(苏
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98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3.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8,48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4,281,320.76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账,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3310015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管理制度,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4,281,320.76 元,低于预计
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105,000,000.00 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
                                                                          单位:元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金额
        年产涂锡铜带(丝)
  1                            75,000,000.00       75,000,000.00         56,057,142.86
        15000 吨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30,000,000.00         18,224,177.90
            合计              105,000,000.00      105,000,000.00         74,281,320.76

三、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本次发行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
决以确保上述项目完成建设。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 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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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劭谦                       徐清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