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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同享科技: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3-03-06  

                        证券代码:839167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66 号),核
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5,133,334 股新股,实际发行股票数
量 12,000,000 股 , 发 行 价 格 人 民 币 10.18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122,160,000.00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106,764,528.31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330005 号《验资
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情况

    公司与下游客户普遍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款项结算,为有效提升票
据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公司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及质量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1,30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募投项
目建设款项结算,并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周期及项目建设进度等,由公司
相关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二)在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相关采购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根据合
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
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并建立
对应台账;

    (三)公司财务部应建立明细台账,定期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背书
转让)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代表人;

    (四)公司将已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置换,
将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经使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
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
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
的相关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
盈利水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对募投项目款项进行结算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事项的执行不会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建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
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议

     2、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