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广道高新:对外投资公告2022-03-01  

                        证券代码:839680          证券简称:广道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广道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广道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为抓住浙江数字
化改革的发展机遇,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布局浙江市场,拟与杭州长恒投
资有限公司、吴全健三方共同出资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广道高新(浙江)科技有
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浙江广道”)。
浙江广道拟注册资本 6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认缴出资 306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51%;杭州长恒投资有限公司拟认缴出资 20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4%;
吴全健拟认缴出资 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的金额为 30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经审计
总资产的 0.79%、净资产的 0.91%,未超过 5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八条规定:
    公司在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时,总经
理具有以下权限,超过以下权限之一的,应按程序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低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在 10%
以上但未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或在 10%以上但未超过 1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或在 10%以上但未超过 15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 10%,或在 10%以上但未超过 150 万元;
    (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交易金额在
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0.2%。
    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的金额为 30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经审
计总资产的 0.79%、净资产的 0.91%,尚未达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拟成立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须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
册登记,以上信息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杭州长恒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拱墅区莫干山路 268 号 1 幢裙楼三层东区块 327 室
    注册地址:拱墅区莫干山路 268 号 1 幢裙楼三层东区块 327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健
    实际控制人:张健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
中介)(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演出及演出中介);
承办会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缴资本:1,000 万元
    财务状况:
    2021 年末资产总额为 2963.83 万元、净资产为 838.75 万元;2021 年度营业
收入为 19.80 万元、净利润为-170.0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自然人
    姓名:吴全健
    住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春江路 66 号 501 室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浙江纳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道高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及元器
件、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
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                               出资比例或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资金额                                持股比例
深圳市广道高新技
                       306 万元      货币           认缴        51%
 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长恒投资有限
                       204 万元      货币           认缴        34%
      公司

     吴全健            90 万元       货币           认缴        15%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
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形式。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广道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与杭州长恒投资
有限公司、吴全健三方共同出资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广道高新(浙江)科技有限
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浙江广道”)。
浙江广道拟注册资本 6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认缴出资 306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51%;杭州长恒投资有限公司拟认缴出资 20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4%;
吴全健拟认缴出资 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
    浙江广道的主要定位为公司在浙江成立的销售公司,主要负责对公司研发生
产的产品/解决方案进行市场销售活动(市场销售活动包括售前咨询、解决方案
规划与定制、客户关系拓展维护、安装施工、售后维护等)。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目前,浙江省公安厅把“公安大脑”建设作为今年一号工程,正在全面部署
推进“公安大脑”建设,打造全省公安数字化中枢“浙警智治”,引领带动全面
深化改革。未来五年内,浙江省将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在浙江
省全面启动数字化改革的背景下,公司抓住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发展机遇,积极
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布局浙江市场,在浙江杭州投资设立浙江广道公司,这将
进一步提升广道高新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在公安行业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完善广道
高新在公共安全领域的业务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展市场、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
心竞争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从经营发展战略出发,结合市场调研情况,作出的审慎
决策,有利于公司扩展市场、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新的利润增
长点,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内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宏观政策和市场动向,坚持创新驱动,不断完善各项内部管控制
度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扩展市场、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
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
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后续业务拓展起到示范化引领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广道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决定》




                                      深圳市广道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