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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广道高新:五矿证券关于广道高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的核查意见2022-03-02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广道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广
道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道高新”或“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广道
高新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广道高
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130 号)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6,749,900
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4,565,200 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
发行价格 12.25 元/股;2021 年 12 月 15 日按照发行价格 12.25 元/股,行使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新 增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2,184,700 股 , 由 此 发 行 总 股 数 扩 大 至
16,749,9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5,186,27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18,731,768.85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86,454,506.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出具了
“CAC 证验字[2021]0192 号”和“[2021]0211 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五矿证券、杭州银行深
圳湾支行、招商银行深圳云城支行、兴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955,575.00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6,230,700.00
    3              补充流动性资金                               51,268,231.15
                  合计                                         186,454,506.15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
将其中的营销网点由湖北变更为浙江,其余营销网点保持不变。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网点城市                变更前实施地点        变更后实施地点
    1           湖南                      湖南                  -
    2           湖北                      湖北                浙江
    3           江西                      江西                  -
    4           河北                      河北                  -
    5           山东                      山东                  -
    6           四川                      四川                  -
    7           赣州                      赣州                  -
    8           威海                      威海                  -
    9           唐山                      唐山                  -
   10           肇庆                      肇庆                  -
   11         张家界                    张家界                  -
   12           青岛                      青岛                  -
   13           保定                      保定                  -
   14         秦皇岛                    秦皇岛                  -
   15           廊坊                      廊坊                  -
   16           重庆                      重庆                  -
    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将其中的营销网
点由湖北变更为浙江,是基于:2021 年 2 月 18 日,浙江省召开全省数字化改
革大会,发布《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全面启动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未
来五年内,浙江省将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目前,浙江省公安
厅把“公安大脑”建设作为今年一号工程,正在全面部署推进“公安大脑”建
设,打造全省公安数字化中枢“浙警智治”,引领带动全面深化改革。在此契
机下,公司抓住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发展机遇,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布
局浙江市场,这将进一步提升广道高新大数据治理与应用在公安行业的本地化
服务能力,完善广道高新在公共安全领域的业务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展市场、
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
略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解决措施

    公司本次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是公司从经营发展战略
出发,结合后期市场调研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构成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
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有利于
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
进行变更,将其中的营销网点由湖北变更为浙江,其余营销网点保持不变。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五矿证券认为:本次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变更
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本次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是公司从经营发展战略出
发,结合后期市场调研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募
集资金仍然用于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中的内容,且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五矿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