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惠丰钻石: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8-09
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2-110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7 月 18 日,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11,000,000
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28.18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309,98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5,386,886.79 元,到账时
间为 2022 年 7 月 4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用 实施主 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
序号
途 体 (调整后) 金额 (3)=(2)/(1)
(1) (2)
柘 城 惠
金刚石微粉 丰 钻 石
1 智能生产基 科 技 股 14,900.00 0.00 0.00%
地扩建项目 份 有 限
公司
2 研发中心升 河 南 省 4,838.69 0.00 0.00%
级建设项目 惠 丰 金
刚 石 有
限公司
柘 城 惠
丰 钻 石
补充流动资
3 科 技 股 8,800.00 4,050.07 46.02%
金
份 有 限
公司
合计 - - 28,538.69 4,050.07 46.02%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公司金刚石微粉智能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需要一
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暂
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券商
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
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
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
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同意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其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
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会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惠丰钻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惠丰钻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一)《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议》 ;
(二)《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