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惠丰钻石: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24
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2-161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来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2,716,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3,6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独立董事郝大成、只金芳、朱嘉琦
因疫情原因通过通讯方式列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 1-9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 1-9 月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3569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
1-9 月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2-1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696,6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2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和经营需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公司拟定《2022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
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1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2,716,6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二) 《关于 63,680 100% 0 0% 0 0%
公司
<2022
年第三
季度权
益分派
预案>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建科律师、朱奇慧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二)、《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网
上投票结果统计表》;
(三)、《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