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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惠丰钻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3-052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来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5,40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08,5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全体董
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行付出应尽的义务。
现就 2022 年度内董事会的召开情况和决议实施情况做详细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 2022 年度监事会
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 2022 年度的财务
情况,编制了《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总结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3 年度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
公司的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了当前及未来一定时期的经济政策、
市场环境等因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编制了《2023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2 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度独立董
事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
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
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9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王来福、寇景利、王依晴、王再福、商
丘克拉创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评,编制了《柘城惠丰钻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7,08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15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
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7,08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15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八)    《关于   1,146,600       87.61%    0             0%    155,000 11.84%
           <2022
           年度权
           益分派
           预案>
             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志坚律师、王鹏鹤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