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3-052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来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5,40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08,5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 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全体董 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行付出应尽的义务。 现就 2022 年度内董事会的召开情况和决议实施情况做详细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 2022 年度监事会 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 2022 年度的财务 情况,编制了《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总结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3 年度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 公司的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了当前及未来一定时期的经济政策、 市场环境等因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编制了《2023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2 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 年度独立董 事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 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 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9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王来福、寇景利、王依晴、王再福、商 丘克拉创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评,编制了《柘城惠丰钻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 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5,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未明示表决权股数 7,085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7,08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15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 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6,452,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 对股数 7,08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15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八) 《关于 1,146,600 87.61% 0 0% 155,000 11.84% <2022 年度权 益分派 预案> 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志坚律师、王鹏鹤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