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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凯腾精工: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25  

                          证券代码:871553           证券简称:凯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
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行
使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审议所有议案,
并审慎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有关会议
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度应
                       亲自出   委托出     未出席   出席      出席股东     出席
事姓名    出席董事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方式      大会次数     方式
             会次数
李建军         7         7        0          0      现场、        2       现场、
                                                     通讯                  通讯
杜玉才         7           7           0       0     现场       2          现场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恪尽职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勤勉、审慎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地相关议案等均发表了独立、客观、
专业地意见。
     2021 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如下:

序      董事会日期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
号        及届次                                                           类型
                          1、 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3、《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4、《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2021 年 3 月 19 日
                          议案》的独立意见;
1    第二届董事会第                                                        同意
                          5、《关于补充确认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
        十一次会议
                          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对《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设立证券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28 日
                          《关于更正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
2    第二届董事会第                                                        同意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三次会议
     2021 年 8 月 20 日 1、《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3                                                                          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       见;
       十四次会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3、《关于<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12 月 3 日
                         2、《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
4   第二届董事会第                                                     同意
                         意见;
       十七次会议
                         3、《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1 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和管理层充分沟通了公司生产
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运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我们除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外,还
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其他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以对其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了解公司的重大
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主动、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本年度,我们及时审阅公司相关报告文
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我们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特别关
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五、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情况
    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15 日我们参加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培训交流活动,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北京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深了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的责任、对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保护意识及能力。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1 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在 2021 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在 2021 年度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 2021 年度任期内,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未发生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
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我们的工作给
予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的要求,积极
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
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建军、杜玉才
            2022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