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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凯腾精工: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2023-04-1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腾精工”或“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凯腾精工对外担保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精达印刷制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精达”)根据经营发展需

要,拟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办理项目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期限 5 年,用于长沙精达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新建项目建设。公司为长沙精达

前述项目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有关担保的具体事项最终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

的约定条款为准。

    二、 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长沙精达印刷制版有限公司提供银行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7.1.12 条、《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

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九条之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达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波
                  李冰           武远定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