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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通易航天: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公告编号:2022-035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 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15:00—2022 年 5 月 19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642         通易航天       2022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 525 号 3 号楼 108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
营管理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监督管理情况,编制了《2021 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独立董事编制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四)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2-011)。


(五)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的
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 2022 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结合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七)审议《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进行权益分派,以
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4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
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
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九)审议《关于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2022 年度预计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
际借款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实际借款金额、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在授信额度使用期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银行申请贷款,授
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
于预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十)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
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
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本次变动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
利润等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会
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十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了自查,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况,根据具体存放和使用情
况公司编制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十二)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十三)审议《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
规章制度,按照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的精神,严格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
查内容包括内部制度建设情况、机构设置情况、董监高任职履职情况、决策程序
运行情况、治理约束机制等,并同时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进
行了核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
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中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 74,050,199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03,670,278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
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多有变化,因此公司拟修订《公
司承诺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承
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24)。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多有变化,因此公司拟修订《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25)。


(十七)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多有变化,因此公司拟修订《公
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26)。


(十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多有变化,因此公司拟修订《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27)。
(十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多有变化,因此公司拟修订《公
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利
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28)。


(二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多有变化,因此公司拟修订《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29)。


(二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多有变化,因此公司拟修订《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30)。


(二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多有变化,因此公司拟修订《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31)。


(二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多有变化,因此公司拟修订《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32)。
(二十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在北交所上市,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多有变化,因此公司拟修订《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独
立董事制度》(公告编号:2022-034)。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七)、(十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十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
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
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
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4、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
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
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1088 号 A 栋 1506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1088 号 A 栋 1506 室;
电话:0513-80920713 ;联系人:陆乔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