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大禹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2  

                        证券代码:871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5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该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方案,有利于维护股价的稳定,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情形,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综合考虑了自身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未来的盈利能力、近期股价及公司激励机制的完善等因素。本次回购股份
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将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
极性,为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
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武晓锋、宋晓敏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