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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云里物里: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2-118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583 号),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1,500,000 股,发行价格 10.00 元/股(以下
简称“公开发行”)。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
圳创新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云程万里企业管理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庄严、张敏、龙招喜承诺:

    1、自公司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项的股东
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成股票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等股份。

    3、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因派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为
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
述承诺。

   5、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
股票。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择机逐步
减持,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
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
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
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等中国证监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6、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7、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
承诺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
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及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减持、
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
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
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且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
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

    (二)实际控制人庄严、张敏、龙招喜自愿限售 36 个月: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庄严、张敏、龙招喜在申
请北交所上市过程中签署了《关于股份锁定及相关事宜的承诺函及约束措
施》,同意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对本
人全部股份予以锁定,并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同时上述三名实控人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自愿限售期内承诺:如公司或本人出现虚假陈述、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
长6个月;如本人因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
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12个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承诺:

   1、自公司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项的股东
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成股票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等股份。

   3、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因派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为
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
述承诺。

   5、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
股票。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择机逐步
减持,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
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减持
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
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等中国证监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6、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
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7、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
承诺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
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及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减持、
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
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
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且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
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
    (四)持股平台深圳创新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深圳云
程万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项的股东
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公司完成股票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本企业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

   3、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因派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
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
司股票。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减持的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择机逐
步减持,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
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企业拟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则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进入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
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等中国证
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5、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6、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
     承诺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
     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及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减
     持、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
     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如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而取得不当收益的,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且本企业自愿接受中国证
     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



     二、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圳创
     新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云程万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关于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的相关条件已触发,其持有本
     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到期后方可解除锁定,具体情况如
     下:

序                     锁定持股数 量   锁定持股比率   原锁定期截止    延长后锁定
            股东名称
号                         (股)          (%)          日            期截止日
                                                      2025 年 11 月   2026 年 5 月
1             庄严        21,005,400     25.7678%
                                                         29 日           29 日
                                                      2025 年 11 月   2026 年 5 月
2             张敏        14,009,656     17.1860%
                                                         29 日           29 日
                                                      2025 年 11 月   2026 年 5 月
3            龙招喜       11,634,163     14.2719%
                                                         29 日           29 日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5 月
4             庄严        2,949,918      3.6187%
                                                         29 日           29 日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5 月
5            李小玲        123,188       0.1511%
                                                         29 日           29 日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5 月
6             唐程         255,982       0.3140%
                                                         29 日           29 日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5 月
7             肖胜         170,069       0.2086%
                                                         29 日           29 日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5 月
8            郑晓丹        47,500        0.0583%
                                                         29 日           29 日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5 月
9           黄美娜                11,800            0.0145%
                                                                       29 日                 29 日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5 月
10          肖官兰                11,800            0.0145%
                                                                       29 日                 29 日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5 月
11           席洋                 47,500            0.0583%
                                                                       29 日                 29 日
      深圳创新微企业管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5 月
12    理咨询中心(有限           3,496,379          4.2891%
                                                                       29 日                 29 日
          合伙)
      深圳云程万里企业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5 月
13    管理咨询中心(有           1,078,200          1.3227%
                                                                       29 日                 29 日
          限合伙)
         注释 1:公司实际控制人庄严直接持股数量 21,005,400 股,原自愿限售为 36 个月,现锁定期延
     长 6 个月;庄严另通过深圳创新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云程万里企业管理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数量 2,949,918 股,原限售期 12 个月,现锁定期动延长 6 个月。
         注释 2:除公司三位实际控制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深圳创新微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或深圳云程万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股,原限售期 12 个
     月,现锁定期延长 6 个月。



     特此公告。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