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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云里物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7  

                        证券代码:872374         证券简称:云里物里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均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
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综上,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深圳云
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
司2022年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和
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
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
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综上,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于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等相关资料,综合考虑股东利益
和公司发展等因素,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综上,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等相关资料,综合考虑股东
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2022年度拟每10股派发1.1元现金红利。本议案
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综上,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
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综上,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庄严先生、张敏先生、龙招喜先生、唐程先生、李
小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
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提名黄文锋先生、曾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文锋、曾明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