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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曙光数创: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3-017]2023-04-17  

                        证券代码:872808            证券简称:曙光数创        公告编号:2023-017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44,791,696.6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78,473,356.42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234,569,575.44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234,569,575.44 元,其
他资本公积为 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9,620,000 股,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
每 10 股转增 15.119317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5.119317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
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3,886,000.00 元,转增 120,380,002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注:本次权益分配涉及零碎股的处理,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考
虑到了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考虑到了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
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的条
件下,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未发生较大不利变化;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原则上不少于
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
计划提出预案,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
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
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公司制
定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3)
    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承
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
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