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夜光明: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更正后)2023-02-16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
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在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
人增持股份的金额均已接近或达到上限,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1)。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增持完成后,公司股价尚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
件,仍需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根据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进行增持,本次稳定股价措施中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
超过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司实际领取的税后薪酬的 20%。


二、     稳定股价措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前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国顺         董事长                        9,912,380              16.51%
王增友         董事、总经理                6,780,680                11.29%
王增良         董事、副总经理                 237,000                0.39%
张邦超         董事、副总经理                 125,000                0.21%

王中东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92,300                0.15%
李鹏飞         财务总监                              -               0.00%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合理
           计划增持   计划增持     增持     增持                  增持资金
股东名称                                             价格区间
           数量(股) 金额(元)   方式     期间                    来源
                                                         (元)
陈国顺       不低于       不超过 竞价     2023 年 1 不超过        自有资金
           7,897 股 8,678,600             月 5 日至 10.99 元/
                              元          2023 年 2 股
                                          月 20 日
王增友       不低于       不超过 竞价     2023 年 1 不超过        自有资金
           7,851 股 86,285.91             月 5 日至 10.99 元/
                              元          2023 年 2 股
                                          月 20 日

王增良       不低于       不超过 竞价     2023 年 1 不超过        自有资金
           7,602 股 83,550.04             月 5 日至 10.99 元/
                              元          2023 年 2 股
                                          月 20 日
张邦超       不低于       不超过 竞价     2023 年 1 不超过        自有资金
           5,826 股 64,022.37             月 5 日至 10.99 元/
                              元          2023 年 2 股
                                          月 20 日
王中东       不低于       不超过 竞价     2023 年 1 不超过        自有资金
           5,585 股 61,377.16             月 5 日至 10.99 元/
                              元          2023 年 2 股
                                           月 20 日
李鹏飞        不低于       不超过 竞价     2023 年 1 不超过      自有资金
            3,238 股 35,582.70             月 5 日至 10.99 元/
                              元           2023 年 2 股
                                           月 20 日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说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其他终止条件。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 个月内,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实
施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3 个交易日高于本次发行价格。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2、本公司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 期
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如增持主体出现自有资金无法实施到位的情况,可能导致本方案无法实
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公司将在收悉相关情况后及时变更其他增持主体,并
在相关事项发生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对外公告相关情况及处理措施。
    4、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相关情况。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
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增持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若实
际控制人未依照本预案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有权责令实际控制人在期限内履
行增持股票义务;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扣留应向实际控制人
支付的分红。
     (二)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增持股票行为及信
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
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若未依照本预案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有权责令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
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从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中扣减相应金额。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
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的,股东大会有权解聘、更换相关董
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