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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夜光明: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3-02-27  

                         证券代码:873527         证券简称:夜光明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浙江夜光明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2〕221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2年10月27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13,492,7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9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48,284,773.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823,962.17元(不含增
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460,810.8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13日出具《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23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
施,更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
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
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募集资金拟投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年产2,000万平方米高性能
1                                9,309.04       9,309.04             4,956.95
       反光材料技改项目
2      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4,101.72       4,101.72             4,101.7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01.88       4,401.88             3,787.41

       合计                      17,812.64      17,812.64           12,846.08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
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2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
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