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老凤祥 股票代码:600612 编号:临 2013-013 老凤祥 B 900905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1,064,32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17.41%。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3 年 9 月 21 日。鉴于本次限售股 上市流通日 2013 年 9 月 21 日(星期六)为非交易日,根据相关规 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13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情况概述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黄浦区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1014号)以及《关于核准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0】1015号),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浦区国资 委”)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374,564股,发行价格14.08 元/股,并于2010 年9 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结果已刊登在2010年10 月8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 编号临2010-024)。 2、股份变动涉及的有限售条件股份锁定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黄浦区国资委承诺 1 本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即2010年9月21日至2013年9月20日期间)不进行转让,之后按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自本公司 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同上),黄浦区国资委不转让拥有权益的 本公司股票。 截至 2013 年 9 月 20 日,黄浦区国资委持有的 91,064,320 股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限售期已满三十六个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请,将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0 年 9 月 21 日 非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至 335,331,900 股。2011 年 7 月 5 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 10 股转增 3 股)和 2012 年 7 月 30 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每 10 股转增 2 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523,117,764 股,黄浦区国 资委在 非公开 发行 中 取得的 58,374,564 股本公司股 份相应 增至 91,064,32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黄浦区国资委承诺,其认购的老凤祥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自老凤祥股份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 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自 老凤祥股份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其不转让拥有权益的老凤祥 股份的股票。 履行情况:截至目前黄浦区国资委未发生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涉及的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涉权属瑕疵和特殊类型房地产的 承诺 黄浦区国资委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涉的权属瑕疵、特殊类型的 房地产作出相关承诺,其中,对 1 处权属存在瑕疵的房地产(北京西 路 311 号)及三类特殊类型的房地产(划拨用地江川东路 783 号,空 转用地漕溪路 260 号、广东路 434 号底层前间、广东路 438 号底层前 间、福佑路 239 号 102、105、402 及 4 楼屋顶、上南路 3300 号、侯 家路 26 号,承租公有非居住用房南京东路 432-438 号底前部房屋、 2 金陵东路 327 号底层房屋、南京东路 353 号底层、第三层、第八层部 分房屋)未设置承诺期限,无限期地保证该等房地产在未能保持现状 而给老凤祥股份带来损失时履行现金补偿义务。同时,黄浦区国资委 作了未设置期限的兜底承诺,无限期地保证因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涉 的权属瑕疵、特殊类型房地产而给老凤祥股份带来的一切损失履行现 金补偿义务。 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涉及的权属瑕疵或特殊 类型房地产中有履行期限的相关承诺均已履行完毕;上述未设置承诺 期限的承诺仍在有效期内,黄浦区国资委未发生违背承诺的情形。 2、关于或有负债的承诺 黄浦区国资委承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在本次交易基准日已存在 的或有负债如有债权人主张债权且最终实现或给老凤祥股份带来损 失时履行现金补偿义务,本承诺未设置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有效期内,黄浦区国资委未发 生违背承诺的情形。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黄浦区国资委承诺避免与老凤祥股份发生同业竞争,本承诺未设 置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有效期内,黄浦区国资委未发 生违背承诺的情形。 4、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黄浦区国资委承诺减少和规范与老凤祥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本 承诺未设置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有效期内,黄浦区国资委未发 生违背承诺的情形。 5、关于切实履行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承诺 黄浦区国资委承诺切实履行其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本承诺未设 置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截至目前上述承诺仍在有效期内,黄浦区国资委未发 生违背承诺的情形。 6、关于标的资产业绩补偿的承诺 黄浦区国资委承诺标的资产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实 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此处所述标的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按工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0%加上老凤祥有限归属于母 3 公司的净利润 27.57%计算,下同)分别不低于 8,890 万元、9,980 万 元、11,068 万元,如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未达承诺数,黄浦区国资委 将对相应数量的股份进行锁定,并在利润承诺期限届满时,将锁定的 股份由公司以 1 元总价进行回购或按持股比例无偿赠送给其余股东。 履行情况:根据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 审计报告,标的资产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2,774 万元、19,662 万元、23,406 万元,黄 浦区国资委未发生违背承诺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子公司,承接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的相关义务)对于本次限 售股上市流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老凤祥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 禁对象黄浦区国资委严格履行了其限售承诺。黄浦区国资委本次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1,064,320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3 年 9 月 21 日。鉴于本次限售 股上市流通日 2013 年 9 月 21 日(星期六)为非交易日,根据相关 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即 2013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一)。 3、黄浦区国资委承诺自愿锁定的无限售条件的 129,107,473 股流 通股份也已期满,届时一并上市流通。 4、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 通数量(股) 4 黄浦区国资委 91,064,320 17.41 91,064,320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本结构 变动前 本比例 变更数量 变动后 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国家股) 91,064,320 17.41 -91,064,32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32,053,444 82.59 +91,064,320 523,117,764 1、人民币通股(流通 A 股) 226,045,310 43.21 +91,064,320 317,109,630 60.62 2、境内上市外资股(流通 B 股) 206,008,134 39.38 - 206,008,134 39.38 三、股份总数 523,117,764 100 0 523,117,764 1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9 月 1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