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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老凤祥: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5-04-28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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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会字(2015)第 1454 号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老
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凤祥股份)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老凤祥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老凤祥股份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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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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