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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摘要)1993-12-31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年度报告(摘要)
说     明
    本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的规定,公布199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会成员确信本报告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一、公司简介
1、基本资料
    (1)公司名称: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FIRST  PENCIL  CO .,LTD  。
    (2)注册地址:上海市东汉阳路296号
    NO .296 DONG HAN YANG ROAD,SHANGHAI
    (3)法定代表人:胡书刚
    (4)邮编:200080
       电话:(021)5416940
       传真:(021)5458009
    (5)工商登记号码:工商企股份沪字第0009号
       税务登记号码:沪税外企(合资)登字(93)第1880号
    (6)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7)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代码:A股60012 
                            B股600905

    (8)会计师事务所(地址:上海河南中路505号)
    境外:毕马威会计师行(地址: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八楼)
    (9)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天成律师事务所胡钦福律师(上海恒丰路331号408室)
    (10)股东接待日期:每月8日、18日上午8:00-下午3:30(节假日顺延)
    (11)股东接待及公司资料索阅地址: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上海东汉阳路296号
2、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于1992年4月28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原国家一级企业中国铅笔一厂改制而成。公司共有员工1008名,下辖中外合资子公司二个,中资合营一个。公司目前已形成笔类文化用品和笔类化妆用品一体化生产新格局。全部产品包括九个大类140余只品种。产品不仅覆盖全国各大市场,而且还畅销世界七十二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创汇935万美元。除此之外,公司还在机械加工业、房地产业、出租汽车服务业等多种经营领域拓展业务,经济效益十分明显,各项指标在全国制笔行业中始终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董事长:胡书刚,男,40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持有公司股票1600股。现任公司总经理。
    副董事长:许兰英,女,57岁,大专毕业,高级政工师,持有公司股票1600股。现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石力华,男,38岁,大专毕业,工程师,持有公司股票1600股。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董事:王琮华,女,40岁,大专毕业,经济师,持有本公司股票1600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张克祥,男,37岁,大专毕业,助理经济师,持有公司股票1600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吴国民,男,45岁,大专毕业,经济师,持有公司股票1600股,现任交通银行信贷部副总经理。
    监事长:王伟毅,男,35岁,大专毕业,政工师,持有公司股票1600股,原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金桥项目筹建负责人。
    监事:俞国镇,男,51岁,高中毕业,政工师,持有公司股票1600股,原任公司工会主席,现任上海古雷马化轻公司项目负责人。
    监事:杨志芳,女,42岁,大专毕业,经济师。持有公司股票1400股。原任公司干部科科长现任公司工会主席。
二、近二年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项目   1993年实际指标 比上年度增长率 比计划增长率 1993计划指标 1992年实际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        11820.6          31.27         5.47        11208         9004.5
 税后利润             2846.1         113.64         8.01         2635         1332.2
 资产总计            27029.2          27.62      21179.0                            
 股东权益             1854.9          14.41      16205.8                            
 每股收益              0.445          83.13         8.01        0.412          0.243
 每股权益              2.897          14.51            -            -           2.53
 每股红利               0.20            150            -            -           0.08
 速动比率               1.92         -44.67            -            -           3.47
 股东权益比率           68.6         -10.35            -            -          76.52
 净资产收益率          15.35         140.22            -           --           6.39
注:公司所得税税率1992年1-4月为33%,1992年5-12月为主15%,上述1992年实际指标为全年累计数。
三、董事长(兼总经理)报告摘要
1、1993年公司经营业绩
    1993年公司克服上半年木材紧缺和价格暴涨带来的严重困难,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宗旨,加大发展力度,生产、销售以及盈利水平快速增长,产品供不应求,尤其是市场适销的高档次、高附加值产品比重达到52.15%。产品出口又迈上新的台阶,全年木制铅笔和化妆笔笔出口量分别比1992年上升16.1%和79.1%。主要经济指标出现三个重大突破,即出口额突破5000万元,达到5432.8万元,增长37.23%;销售收入突破1亿元,达到1.182亿元,增长31.27%;利润突破3000万元之首,仅利润就已达到全国23家定点企业盈利总和的1.4倍。1993年公司税后利润达到2846.1万元,增长113.64%,每股税后利润0.445元。
    1993年公司新组建的二个中外合资子公司上海高蒂丝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铅笔机械有限公司以及二个中资分公司上海中华铅笔联销公司、申嘉笔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长城笔业有限公司)均达到当年筹备、当年投产、当年盈利的要求,全年向公司返回利润总额525万元。
    1993年公司投资兴建的上海长城笔业有限公司一期扩产工程已竣工试生产。上海贝贝保健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古雷马化轻公司和上海浦东金桥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将于年底前全面竣工并投产。同时公司本部新建的12层成品生产大楼居民动迁正全面展开,规划中的25层综合商办大楼她已通过上海市经委对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审查,动迁房源全部落实,年内正式开工,随着这些项目今后三年内建成投产,将使公司新增1.98亿支高档铅笔和其他新型笔种的生产能力和1500吨油漆涂料的年加工量,直接为公司创造1.8亿元的销售(营业)收入。
2、1993年利润分配
    本公司1993年共实现税后利润2846.1万元,加1992年结转未分配利润213.3万元,合计未分配利润3059.4万元,经第三次股东大会(1993年年会)审议通过如下分配方案: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计284.61万元;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0%,计284.61万元;
    (3)提取公益金10%,计284.61万元
    (4)可供分红基金2205.57万元。
    1993年公司按股本总额的20%发放现金红利。总额为2097.264万元,其中213.3万元为1992年未分配利润划转数,1865.964万元为1993年分红基金,尚余108.306万元结转1994年度。
3、1993年资金实际运用情况
    1992年4月公司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时,通过公开发行A、B种股票3507.9万股。共募集资金12294万元。1993年按照《招股说明书》确认的项目,注重发展自已的优势工业项目,用66%的资金投资于铅笔主导产业,即浦东金桥出口产品基地,成品车间改扩建项目,长城笔业公司一期扩产工程三个项目,共投资8062万元,另外公司又积极推进其他产业的兴起,,共投资4085万元兴建上海贝贝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和综合商办大楼。上述五大发展项目总投资额为12147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98.5%。截止1993年底项目实际用款额及资本承诺金额为1285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5.8%。
4、1994年度公司经营方针、经营规划
    (1)经营方针:调整产品结构求效益,扩大产业门类增后劲,拓展内外市场争领先,开辟原料基地保发展。
    (2)经营规划:1994年公司将依托股份制企业的经营活力,崇尚创新、注重人才、产品以及市场综合开发、实现生产、销售、出口、效益新的突破。力争主导产品木制铅笔年产量增长40%,达到8亿支;销售额增长27%,达到1.5亿元;出口额增长29%,达到7000万元;利润增长22%,达到4000万元。
    (3)投资规划:1994年公司将在抓紧第一批五大发展项目开竣工的同时,充分利用增资配股所筹措的资金,有计划的推进第二批五大发展项目的流动实施,即投资1000万元,在境外开设1-2家铅笔公司;投资1800万元,兴建长城笔业有限公司二期扩产项目:投资1000万元,建造一个年产1500吨铅笔表面涂料生产加工基地;投资3000万元,建立与综合商办大楼一期工程相配套的二期办公租赁用房,投资1000万元,兼并或收购1-2家铅笔企业。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1、1993年末股本结构:总股本6400万股,其中:
    国家股2892.1万股,占总股本45.2%;
    法人股507.9万股,占总股本7.9%;
    个人股500万股,占总股本7.8%;
    B  股2500万股,占总股本39.1%。
2、股东持股情况

       国家及法人股前10名股东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1)国有资产管理                         2892.1          45.2
 (2)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264.8           4.1
 (3)上海富利贸易公司                         98           1.5
 (4)上海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64           1.0
 (5)上海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           0.3
 (6)上海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4           0.2
 (7)上海轻工劳动服务公司                    0.1              
 (8)上海制笔一厂                            6.4           0.1
 (9)上海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6.4           0.1
 (10)上海制笔集团                             3         0。65
五、财务报告
1、1993年年度审计报告
    经毕马戌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1993年税前利润3272.1万元,税后利润2846.1万元,每股税后利润0.445元。
审计报告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本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审查了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以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的财务报表。我们审查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及《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的规定进行的,因而,包括了对会计记录的抽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它审计程序。
    贵集团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是根据贵集团会计帐目,并进行了我们认为必要的调整后编制的。
    本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报告所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注释,适当地反映了贵集团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业绩和合并财务状况,及期末的合并资产和负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必昌    何立新
一九九四年二月五日

    财务状况变动表:(见附表)
2、财务报告附注:
    〖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为199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合并报表基础:财务报表合并了由总公司全额投资的中外合资高蒂丝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笔机械有限公司及控股54%的华源出租汽车服务公司。所有内部往来均已抵销。
    (3)所得税:总公司所得税率15%,高蒂丝、机械公司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华源出租汽车公司所得税33%。
    (4)流转税:木制铅笔、活动笔、铅芯及化妆笔执行工商统一税,税率分别为6.06%和40.4%;机械制造及加工修理执行营业税,税率为5%,3%;出租汽车执行定额税。
    (5)会计制度:总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中外合资子公司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出租汽车公司执行《交通运输企业会计制度》。
    (6)外汇核算:报表项目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有关外币业务金额的折算按国家有关规定,差额作汇兑损益处理。对按照规定用外汇调剂价记帐的项目,外汇价差则按用汇情况分摊至相应科目。
    (7)存货计价:原材料采用计划价格±差异,在产品及产成品均采用实际价格。
    (8)固定资产采用个别折旧率,根据使用年限扣除估计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使用年限分别为:房屋20年,机器设备10年,运输及电子设备5年,残值为10%。
    〖报表附注说明〗
    (1)货币资金6833.2万元,主要为帐面美元折算的人民币存款。
    (2)短期投资2289.2万元,其中联业房产1000万元,投资股票1289.2万元。
    (3)应收票据296.3万元上海制笔贸易中心30万元,沪中日用化学品厂80万元,186.3万元为信用证。
    (4)应收帐款3231.6万元:其中三个月内1442.6万元,九个月内1591.4万元,九个月以上197.6万元。
    (5)坏帐准备33.5万元:每年按期末应收款0.5%提取。
    (6)其他应收款1024.5万元:其中各子公司、分公司应返利润551.6万元;应收利息82.6万元;暂借款36.5万元,各类保证金14.4万元,预付款287.8万元。
    (7)待摊费用15.2万元,其中:印花税1.09万元,待摊低易品14.1万元。
    (8)存货2441.5万元:其中原材料1470.8万元,在产品709.7万元,产成品261万元。
    (9)长期投资1511.1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投资367.5万元;有价证券95.1万元,法人股1408.5万元。
    (10)固定资产原值3260.7万元;房屋972.3万元,机器设备2148.3万元,土地140.1万元。
    (11)在建工程6800.3万元;其中:投资长城笔业扩产项目1526万元,金桥项目1857万元,成品大楼893万元,商住综合大厦1247元,商品房基地1237万元。
    (12)短期借款4021.3万元:三废治理项目借款182万元,其余均为流动资金借款。
    (13)应付福利费-112.6万元;为福利基金赤字数。
    (14)未付股利512万元;系1992年应分配红利。其中国家股231.4万元,法人股40.63万元,个人股40万元,B股200万元。
    (15)未交税金66.3万元;为1993年12月份应交所得税及产品税。
    (16)其他应付款1541万元;主要为参建费收入1236.8万元,暂借款290.7万元。
    (17)一年内长期借款210万元;为三废治理项目借款。
    (18)长期借款6.1万元;为公积金借款。
    (19)盈余公积金311.8万元;除1万元为轻工业局拨入项目资金外,其余310.8万元为1992年按税后利润30%提取数。
    (20)未分配利润3059.4万元:1993年税后利润2846.1万元,1992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13.3万元。
    (21)销售收入11820.6万元:其中木制铅笔8330.5万元,化妆笔1506.4万元,活动铅笔1517.8万元,铅芯304万元,其他产品162万元。
    (22)投资收益994.9万元,其中:银行、股票、融资方面的投资收入700.4万元,分公司返利294.5万元。
    (23)营业外收入148万元:主要为四技收入71.2万元,外贸补贴收入36.3万元,手续费租赁费收入30.1万元,固定资产清理收入4.4万元。
    (24)营业外支出281.5万元:产要为统筹基金185.5万元,医疗及补助费58.6万元。
    (25)境内外审计盈利差异说明:
    1993年会计决算及经营业绩经香港毕马域会计行按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后:确认本公司1993年税前利润为4459万元,税后利润3855.1万元,每股盈利0.60元。与按国内准则审计税前利润差异1186.9万元,税后利润差异1009万元。
    差异原因在于:
    A.帐面美元按1993年12月31日调剂汇率折算而产生的差异增加利润783.2万元。
    B.金融投资美元收入的计算方法及按调剂汇率折算而产生差异增加利润462.7万元。
    C.多提坏帐准备减少利润60万元。
    D.其他调整因素增加利润1万元。
    以上四项调整因素增加利润1186.9万元,扣除递延税款177.9万元,则为税后利润差异1009万元。
3、1994年盈利预测
    (1)盈利预测的鉴证报告
    敬启者:
    本会计师事务所已审阅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在编制载于附表一之贵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截止199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未计非经常项目之合并盈利预测(〔该预测〕)(贵公司董事对此应负全责)时所采用之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
    本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就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而言,该预测乃根据载于附表二之贵公司董事所定的基准及假设而适当编制,且编制基准在各重大方面与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贵集团经审核帐项中所列的会计政策相符。
      此致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2)盈利预测编制的基准与假设
    A.中国的现行政治、法律、监管、财务或经济状况并无重大变动;
    B.除审计师报告内讨论的课税基准及税率的改变外,中国的课税基准及税率并无重大变动;
    C.年度内利率与1994年1月1日的利率比较并无重大分别;
    D.年度内外汇调剂中心所标的汇率与1994年1月1日的汇率比较并无重大分别;
    E.贵集团的业务不会因(主要为木材)的供应中断或劳资纠纷或其他并非董事会所能控制的原因而受到不利影响。
    (3)1994年盈利预测(单位:人民币元)
    贵公司董事会预测,如不发生异常情况,根据上述所列的基准及假设,贵集团截至1994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但未计非经常项目之前的利润将不少于人民币35210000元。就董事会所知,截至1994年2月25日止并无发生或将会发生任何非经常项目。根据上述盈利预测及於本财政年度配售股份后总数104863200股和预计股利分配15000000元计算,贵集团的每股盈利及每股权益如下:

    项目                  1994年
  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000
  利润总额              40010000
  税后利润              35210000
  每股盈利                     0.34
  每股权益                     2.81

六、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公司名称         本公司投入资金(万元) 本公司持有股份
 上海高蒂丝化妆品有限公司                  650            100
 上海铅笔机械有限公司                      150            100
 申嘉笔业有限公司                        226.8             50
 上海中华铅笔联销公司                       50             50
 上海华源出租汽车服务公司                  270             54
 珠海汇海文教用品有限公司                   40               
 中国铅笔一厂高庙联营厂                   34.6             50
七、其他事项提示
1、1993年公司重大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1993年3月28日第三次股东大会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1993年经营状况及1994年发展任务的报告;
    (2)公司1993年度财务报告及分配方案〔即每10股送1股,分2.00元现金红利(含税)〕;
    (3)公司《章程》修改的报告;
    (4)增选公司部会计师李善芬同志为董事会董事;
    (5)补选李继国、倪李慧、陈云龙同志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并推选杨志芳同志为监事长。因工作调动免去王伟毅、俞国镇、杭铭同志监事职务。
    (6)授权董事会从事B股异地上市工作。
2、本年度公司无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3、公司注册会计师、法律顾问、注册地址等无变更。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