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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老凤祥: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20-04-28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
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
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
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
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
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
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
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
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
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收入准
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本次新收入
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当期及前期
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