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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老凤祥: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8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董事会九届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九届第十四次会议议案的相关文件后,经认真
审核,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同意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事项的
独立意见
    公司信息披露充分完整,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未发现与公司关联人之间有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
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会九届第十四次会议在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老凤
祥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时,其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公司使用短
暂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货币基金,整体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又能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
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关于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九届第十四次会议在审议《关于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
《关于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内控审计机构议案》时,其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证公司财务和
内控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性,我们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