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 B 股 编号:临 2011-004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预计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对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 如下: 一、预计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劳务 预计 2011 预计占总购 2010 年 关联方 类别 等进一步划分 年总金额 货额比例 总金额 购买商品 采购原材料 上海焦化有限公司 1,000.00 0.27% 0.00 购买商品 采购原材料 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 7,000.00 1.87% 6,820.58 购买商品 采购原材料 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 3,000.00 0.80% 3,414.29 购买商品 采购原材料 上海氯碱创业有限公司 2,000.00 0.54% 2,348.92 购买商品 采购原材料 上海天坛助剂有限公司 1,300.00 0.35% 1,243.49 购买商品 采购原材料 苏州市天源消石灰厂 200.00 0.05% 212.16 小计 14,500.00 3.88% 14,039.44 销售商品 销售货物 上海焦化有限公司 1,800.00 0.33% 1,682.35 销售商品 销售货物 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 50.00 0.01% 48.62 销售商品 销售货物 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 150.00 0.03% 142.65 销售商品 销售货物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 1.45% 7,183.62 销售商品 销售货物 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 2,200.00 0.40% 2,164.00 销售商品 销售货物 上海华谊焦化煤气有限公司 100.00 0.02% 86.49 销售商品 销售货物 上海新上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550.00 0.10% 528.69 销售商品 销售货物 上海天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0,000.00 7.27% 39,090.45 销售商品 销售货物 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 4,000.00 0.73% 3,819.34 销售商品 销售货物 上海化工供销有限公司 3,500.00 0.64% 0.00 销售商品 销售货物 上海氯碱创业有限公司 0.00 0.00% 3,561.32 销售商品 销售货物 上海天坛助剂有限公司 150.00 0.03% 126.18 小计 60,350.00 10.97% 58,433.71 1 接受服务 接受服务 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2,000.00 2,467.48 接受服务 委托代理 上海天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0.00 256.35 接受服务 接受服务 上海氯碱创业有限公司 2,500.00 3,421.22 接受服务 接受服务 上海新天原化工运输有限公司 1,000.00 854.74 接受服务 承建项目 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有限公司 1,500.00 1,444.75 小计 7,500.00 8,444.54 提供服务 租赁 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2,000.00 1,038.55 提供服务 技术转让 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有限公司 900.00 0.00 提供服务 租赁 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 810.00 678.39 小计 3,710.00 1,716.94 合计 86,060.00 82,634.63 内部抵消 12,400.00 累计 73,66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⑴ 上海焦化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7 年 6 月,法定代表人:黄德亨,注册资本:385,975 万元,主营业务:煤炭(原煤),焦碳,燃气,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及设备制作加工与安装,国 内贸易(除专项规定)等。 ⑵ 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3 年 7 月,法定代表人:胡永康,注册资本: 1,225,102,121.00 元,主营业务:化肥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加工、维修、销售等。 ⑶ 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3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邵敬铭,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丙烯酸、丙烯酸甲酯等系列产品及深加工产品、化工原料、铺料、化工 催化剂等的加工制造及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 ⑷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2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魏建华,注册资 本:347,227,792.00 万元,主营业务:有机氟材料及其制品、化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及设备, 在国内外开展技术咨询、转让、服务、培训、维修,有机氟材料分析测试,委托试制,储运,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等。 ⑸ 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9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顾小焱,注 册资本:15,000 万元,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等。 ⑹ 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0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王霞,注册资 本:5000 万元,经营范围:化工行业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设备、材料销售,工程咨询,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科技咨询服务,编制和开发工艺软件包等。 2 ⑺ 上海华谊焦化煤气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8 年 5 月,法定代表人:汤小鲁,注册资 本:15,000 万元,经营范围:人工煤气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⑻ 上海新上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9 年 12 月,法定代表人:徐永卫,注 册资本:2000 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塑料制品,电线电缆,金属材料;销售建材及 装潢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⑼ 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3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陈建明,注 册资本:2.63 亿元,主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等。 ⑽ 上海天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0 年 12 月,法定代表人:陈江,注册资本: 1,552 万元,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⑾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8 年 2 月,法定代表人:周镛华,注册 资本:5,650 万元,经营范围:塑料制品产销,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⑿上海化工供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0 年 12 月,法定代表人:杨大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经营范围:化学材料,橡胶及其制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 煤炭,仓储,经济技术咨询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内销商品范围内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等。 ⒀ 上海氯碱创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3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茆志明,注册资本:4,830 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经营、投资管理及咨询,化工、橡塑原料领域内的科技咨询服务。 ⒁ 上海新天原化工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4 年 5 月,法定代表人:周镛华,注册 资本:108 万元,经营范围:汽车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搬运装卸,铲车,吊车,汽配, 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等运输代理服务。 ⒂ 上海天坛助剂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4 年 7 月,法定代表人:张天峰,注册资本: 3300 万元,经营范围:静电防止剂、匀染剂、阻聚剂等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批发、零售。 ⒃ 苏州市天源消石灰厂:成立时间:1988 年 9 月,法定代表人:徐承勋,注册资本:215 万元,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消石灰、石灰屑。 2、关联关系 上海焦化有限公司、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上海三爱富新材 料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 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的一级子公司; 上海华谊焦化煤气有限公司、上海新上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华谊天原化工物流有 限公司、上海天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上海化工供销有限公 司、上海氯碱创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上海新天原化工运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的三级子公司; 上海天坛助剂有限公司、苏州市天源消石灰厂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 所有公司均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一般,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形成坏账风险的可 能性较小。 3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以上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按照集团“吴泾化工区一体化互供”的要求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 的经常性经营活动需要,是按照“主辅分离”原则,将公司非核心业务进行剥离所产生的后勤 服务、运输仓储、码头委托经营管理等各类服务的经常性经营活动需要。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本着市场化的原则,遵循公平、合理、公正和平等互利的定价原则。 2、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依据市场情况,或协商定价或经比价合理定价。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以上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依托集团平台,实 现区域互供;优化资源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深化调整,优化发展”的战略实施,没有损害上 市公司的利益。 2、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审议程序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具体实施时,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 以上一揽子日常关联交易在每笔具体实施时提请董事会授权,按照《公司财务联签制度细 则》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