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化工:战略规划管理办法2014-04-29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战略规划管理,更好地整合优势资源,增强核心竞
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管理职责
(一)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战略规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
括:
1.审批公司战略规划;
2.审批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提案;
3.决定公司战略规划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战略规划的咨询机构,其
职责包括:
1.审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提案,并作出审议意见;
2.审议公司整体战略修订提案,并作出审议意见;
3.开展公司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提供辅助决策和专业
咨询意见。
(三)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战略规划的审议机构,其职责
包括:
1
1.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形成意见;
2.审议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提案,形成意见;
3.对公司战略规划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形成意见。
(四)公司投资规划部负责组织落实战略规划的前期调研以及
战略规划方案(草案)的提出。
(五)各职能管理部门是公司战略规划的执行机构,其职责包
括:
1.组织进行公司各项战略规划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的研究;
2.组织制定公司各项战略规划(草案),并对战略规划进行调整;
3.负责公司各项战略规划的实施与评估。
第二章 战略规划内容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中的战略规划,是指公司在对现实状况和
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中长期
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五条 公司战略规划需包括以下内容:
(一)前期战略规划的总结;
(二)公司内外部环境、现有核心业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状况、
核心竞争力的系统分析与综合评价;
(三)整体战略规划:分析并确定公司发展目标、现有业务与
规划业务的战略定位;
(四)核心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策略、盈
利模式和保障体系;
2
(五)经济指标规划:对公司整体和核心业务未来的关键业绩
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
第三章 战略规划流程
第六条 公司战略规划流程包括战略规划编制流程和战略规
划调整流程。
第七条 公司战略规划编制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知战略规划准备工作;
(二)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准备并提供本部门的战略规划相关
信息;
(三)公司分管领导督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制定各战略规划草案,
分解公司战略规划目标;
(四)对各职能管理部门制定的战略规划草案进行讨论与完善,
并形成战略规划提案。
(五)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战略规划提案,并形成审议意见;
(六)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战略规划提案后,报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八条 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知战略规划调整准备工作;
(二)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准备并提供本部门的战略规划调整
意见,并制定调整提案;
(三)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战略规划调整提案,并出示意见;
(四)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战略规划调整提案,并形成审议
3
意见;
(五)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战略规划调整提案后,报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章 战略规划的实施
第九条 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所在部门年
度工作计划,将战略规划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确保战略规
划的有效实施。
第十条 公司内建立支持发展战略实施的组织架构、人事管理
制度和信息系统,有利于战略规划的实施。
第十一条 各职能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战略规划实施情况的过程
监控,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对于明显偏离战略规划的情况,
应及时进行内部报告。
第五章 发展战略的评估
第十二条 公司战略规划评估包括:战略制定与实施的事前、事
中和事后评估。
第十三条 事前评估应结合成本效益原则,针对具体项目编制事
前评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侧重对战略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
性进行分析评价。
第十四条 投资规划部不定期组织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事中评
估,对评估中因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而引起重大偏差的项目向总经理
4
办公会提交相关报告,并将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十五条 事后评估应结合战略规划期末发展目标实现情况,侧
重对战略规划的整体实施效果进行概括性的分析评价,总结经验教
训,并为制定新一轮的战略规划提供信息、数据和经验。
第六章 战略规划文档管理
第十六条 战略规划文档包括公司战略规划文件、公司战略规划
调整文件。
第十七条 战略规划文档统一由投资规划部保管,按规定及时归
档至公司办公室。
第十八条 公司办公室根据档案管理办法,对战略规划文档进行
规类和标识,妥善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规划文档是公司重要的档案,公司办公室要实施
分级保密措施,防止文档被无关者查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