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化工: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2015-03-21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14 年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
极作用。现将 201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增泉先生,1974 年 11 月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财
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香港城市大学会计系高级研究员、高级访问
学者,巴士股份独立董事,国资委徐汇区财务咨询专家,获上海市“曙光学者”称
号。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经济研究》等多家权威期刊匿名审稿人、
编委、海博股份独立董事、东山精密独立董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能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对参加的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 次数 次数 次数 现场表决
姓名 现 场 通 讯 现 场 通讯 现场 通 讯 现 场 通 讯 情况
召 开 召 开 召 开 召开 召开 召 开 召 开 召 开
所有议案
李增泉 3 6 3 6 0 0 0 0 均投赞成
票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我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
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
益。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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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李增泉 2 2
2014 年度,公司召开了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我
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会议材料,并对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会议、年度审计沟通会、会
前事先沟通等多种渠道,向我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履
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给予了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4 年度,我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
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4 年 3 月 19 日,我就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认为:
氯碱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
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氯碱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氯碱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现状符合有关要求,符合氯碱公司实际;氯碱公司所建立的内控
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积极予以贯彻落实;氯碱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如实反映了上述事实。
(二)关联交易
2014 年 10 月 8 日,我就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于为上海天原
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定制 SPVC 专用料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
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认为:
该关联交易事项,双方遵循市场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合理定价,没有发现
有损害氯碱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氯碱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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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氯
碱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规合法,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增补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4 年 12 月 12 日,我就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公司
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
认为:
1、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
团)公司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经审阅董事候选人黄岱列先生的个人
履历,未发现有《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具有提名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明先生和邵正中先生的个人履
历,未发现有《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情况。同时,张国明先生已具有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而邵正中先生尚未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邵正中先
生要尽快参加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
3、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关于公司增选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
交董事会议审议。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4 年公司共发布定期报告四份,临时公告 26 份。经过查阅公司相关资料,我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其中,
公司董事会全年共召开 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等 35 项议案,
促进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及相关工作中认真履行
职责, 能够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定期报告、内控制度、关联交易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监督公司进一步健康、稳定和快速发展。投资委员会对投资上海亨斯迈聚氨酯有
限公司和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 MDI 扩建项目以及投资建设 4 万吨/吨高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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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VC 项目进行了会议讨论,结合公司战略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提升了投资的科学
性。薪酬与考核委员召开会议,对公司高管人员 2014 年度薪酬情况进行审核确认,
对公司高管人员 2014 年度薪酬提出考核方案。提名委员会对公司增选董事和独立
董事发表了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4 年,我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
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
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2015 年度,我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运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李增泉
二 O 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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