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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氯碱化工:201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5-03-21  

						201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李增泉先生,1974 年 11 月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财
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香港城市大学会计系高级研究员、高级访问
学者,巴士股份独立董事,国资委徐汇区财务咨询专家,获上海市“曙光学者”称
号。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经济研究》等多家权威期刊匿名审稿人、
编委、海博股份独立董事、东山精密独
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国明先生,1962 年 11 月出生,汉族,民建党员。1983 年 7 月参加工作,
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海关学院教师,深圳特区发展总公司项目经理,上海联
发物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香港天和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强生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佳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诺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上海鼎立鲜保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擅长投资、并购和融资安排。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俞兆钧先生,1958 年 4 月生,MBA 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经济师。曾任上
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聚氯乙烯厂党办主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办
党委秘书、副主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聚氯乙烯厂党委书记。现任本公
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审计
委员会组织召开年报审计专题会议,对公司 2013 年度的总体财务情况、经营成
果及现金流量等经营情况做出监督评价。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选聘,选定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4 年度年报和内控审计单位,同时督促并监督会计师事
务所按时间节点要求进场审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以及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使该
                                    1
项工作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还审议了《关于计提 2013 年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议案》、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预计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 SAP-ERP 信息系统软件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
案》。
    三、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上海立信会计事务所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从聘任以来一直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4 年
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年报审计单位。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度年报
审计费用为 88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一致。
    4、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讨论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和讨论。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
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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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
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我们审阅了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立信就内部控制审计
中所发现的内控缺陷和解决方法进行了沟通交流,同时督促公司对内控缺陷及时
整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
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
以求提高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
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二 O 一五年三年月十九日

委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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