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化工:关于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9-02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 B 股 编号:临 2015-019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披露
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未来 6 个月内适时增持“氯碱化工”股份,并承诺增持后 6 个
月内不减持。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 日接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自 8 月 25
日至 8 月 28 日上述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个人名义增
持了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增持数量及增持价格
董事长黄岱列:1000 股;董事俞兆钧:2000(B)股;董事张文雷:1000
股;监事虞斌:1000 股;监事董燕:1000 股;监事王鸣春:10000 股;财务总
监曹金荣:1000 股;董秘许沛文:1000 股;副总袁茂全:1000 股。增持价格:
氯碱化工 A 股为 9.00 元~9.85 元,氯碱化工 B 股为 0.55 美元。
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在 2015 年 7 月 11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中做出的承诺。
三、增持的合法性
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
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上证发〔2015〕66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
-1-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九月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