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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氯碱化工:关于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11-10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 B 股     编号:临 2015-028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披露
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未来 6 个月内适时增持“氯碱化工”股份,并承诺增持后 6 个
月内不减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至 8 月 28 日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个人名义增持了公司股份。2015 年 11
月 9 日接到董事总经理张伟民、副总王浩、董事会秘书许沛文的通知,上述人员
于 2015 年 11 月 5 日-11 月 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个人
名义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增持数量及增持价格
    董事总经理张伟民:10000 股,买入均价:13.54 元;副总王浩:10000 股,
买入均价:13.67 元;董秘许沛文:6000 股,买入均价:13.65 元。
    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在 2015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中做出的承诺。
    三、增持的合法性
    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
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上证发〔2015〕66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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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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