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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氯碱化工:关于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07-11-17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07-023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6日下午1:30在上海青松城四楼劲松厅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理人有57名,代表股份610,321,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816%。B股股东有14名,代表股份2,429,149股。副董事长张瑞岳先生主持了大会。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和授权代理人认真审议了股东大会的五项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七项表决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转让苏州姑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610,321,910	608,964,880	270,200		1,086,830	99.7777%
    A股股东	607,892,761	607,892,598	0		163		100.0000%
    B股股东	2,429,149	1,072,282	270,200		1,086,667	44.1423%
    二、审议关于为上海天原集团华胜化工有限公司1亿元债券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610,321,910	608,868,480	366,600		1,086,830	99.7619%
    A股股东	607,892,761	607,796,198	96,400		163		99.9841%
    B股股东	2,429,149	1,072,282	270,200		1,086,667	44.1423%
    三、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610,321,910	608,964,880	270,200		1,086,830	99.7777%
    A股股东	607,892,761	607,892,598	0		163		100.0000%
    B股股东	2,429,149	1,072,282	270,200		1,086,667	44.1423%
    四、审议关于董事变更的议案
    1、审议关于王强先生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请求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610,321,910	609,235,080	0		1,086,830	99.8219%
    A股股东	607,892,761	607,892,598	0		163		100.0000%
    B股股东	2,429,149	1,342,482	0		1,086,667	55.2655%
    2、审议关于大股东推荐刘训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610,321,910	609,235,080	0		1,086,830	99.8219%
    A股股东	607,892,761	607,892,598	0		163		100.0000%
    B股股东	2,429,149	1,342,482	0		1,086,667	55.2655%
    五、审议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1、审议关于沈丽萍女士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请求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610,321,910	609,235,080	0		1,086,830	99.8219%
    A股股东		607,892,761	607,892,598	0		163		100.0000%
    B股股东		2,429,149	1,342,482	0		1,086,667	55.2655%
    2、审议关于大股东推荐聂少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事项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610,321,910	609,235,080	0		1,086,830	99.8219%
    A股股东	607,892,761	607,892,598	0		163		100.0000%
    B股股东	2,429,149	1,342,482	0		1,086,667	55.2655%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律师潘轶先生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选举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