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氯碱化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09-03-20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积极介入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

    

    第三条 公司管理层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

    

    以书面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并有权了解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进度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

    

    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对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形

    

    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并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议,并向董

    

    事会提出续聘或改聘的建议。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度工作中检查公司报告期内审工作以及内控体系2

    

    的执行情况,形成内控制度自我评估报告,并向董事会汇报评估结果。

    

    第十一条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负有保密义务。在年报披露前,

    

    严防内幕消息泄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十二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联系审计委员会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积极

    

    为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三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