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仪股份: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2014-10-14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自仪股份 编号:临 2014-048 号
900928 自仪 B 股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
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4)徐民四(民)初字第 3122 号法院传票,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
露的规定,现将上述重大诉讼事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一)受理情况
原告: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被告: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7 日,原告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至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公司,诉称:2003 年 9 月 25 日,原告与被告双方(以下称“双方”)签订《房
屋租赁合同》一份,承租位于本市徐汇区虹漕路 41 号房屋(下称“该房屋”),
建筑面积为 14,094 平方米。租赁时限自 2003 年 10 月 1 日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租赁时限届满后,被告仍继续使用该房屋。2010 年 12 月 6 日,双方再次签
订《协议书》,就有关归还租赁房产和支付欠租作出约定。协议书签订后,被告
未按约定清空搬迁,原告多次致函催讨欠租未果,故起诉要求本公司归还上述欠
租。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立案。本案涉及本
金 1,300 万元。
(二)本案原告诉求和本公司意见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提出两项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金人民币 1,300 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正积极准备应诉。
二、本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对本诉讼案件涉及的相关资产金额,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及本
诉讼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产生负影响。
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进展并根据判决结果重新判断对公司可
能造成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