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自仪股份: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5-05-20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自仪股份           编号:2015-020 号
            900928                自仪 B 股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5 月 18 日,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徐民四(民)初字第

3122 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上述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被告: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7 日,原告至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提出两项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金人民币 1,300 万元;2、承担本案诉讼费。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立案。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8 日收到徐汇区人民法院传票,即委托上海同脉律师事务所郑玉梅

律师代理本案。

    二、本案判决情况

   2015 年 5 月 18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

徐民四(民)初字第 3122 号},判决如下: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租金人民币 1,144 万元。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99,800 元,由原告负担 11,976 元,被告共同负担 87,824
元。

   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

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公司意见

   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拟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本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及时公告案件上诉后的进展情况,在二审判决后判断本诉讼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本案一审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