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仪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5-10-23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自仪股份 编号:临 2015-051 号
900928 自仪 B 股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 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
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41 号)
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
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9,444,44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92
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946,000,004.40 元,扣除证券承销费
和保荐费人民币 20,352,000.05 元后,余额人民币 925,648,004.35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全部到位,2015 年 10 月 8 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出 具 了 《 上 海 自 动 化 仪 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验 资 报 告 》( 瑞 华 验 字
[2015]31170005 号)。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25,648,004.35
元。
二、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 6 亿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结构化存款和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
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
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期限
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现金管理投资产
品的期限不得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资产财务部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
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资产财务部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
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
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
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有权对
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
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
合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理财产品。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对《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认真的审议,并发表意见
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意见如下:
1、上市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上市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配套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和影响配套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运行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见
4、国泰君安证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
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配套融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