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5-12-12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 2015-063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51,776,918.83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41 号)
文核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临港”)
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9,444,445 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 7.92 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946,000,004.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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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证券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17,802,119.15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全部到位,2015
年 10 月 8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
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瑞
华验字[2015]3117000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
配套资金的用途,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募集资金计
计划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情况 划使用金额
(亿元)
(万元)
南部新兴产业综合体项目地处上海市松
江区新桥镇,毗邻莘砖公路、一号河及
南部新兴 G60 沪昆高速,是松江园区继续加快产
1 产业综合 城融合、以业兴城,实现城乡一体化发 28.0 47,600.00
体项目 展的重要载体。
项目占地面积 146,324 平方米,规划总
建筑面积约 38 万平方米。
康桥园区 康桥园区位于上海市外郊环间区域,两
2 7.7 25,000.00
二期-1 项 大航空枢纽与金融、航运功能区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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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计
计划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情况 划使用金额
(亿元)
(万元)
目 叠加区,接轨道交通 11 号线和 16 号
线,距上海迪士尼 3 公里,具备独特的
经济区位优势。
项目占地面积 46,850 平方米,规划总建
筑面积 98,512 平方米。
康桥园区 康桥园区介绍同上。
3 二期-2 项 项目占地面积 30,995 平方米,规划总建 6.3 22,000.00
目 筑面积 78,871 平方米。
合计 42.0 94,6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
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将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51,776,918.83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
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31170017 号《关于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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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决定以募集资金 251,776,918.83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元)
1 南部新兴产业综合体项目 47,600.00 10,725,075.11
2 康桥园区二期-1 项目 25,000.00 190,748,285.22
3 康桥园区二期-2 项目 22,000.00 50,303,558.50
合计 94,600.00 251,776,918.83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第九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
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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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
【2015】31170017 号《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的有关要求编制。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
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已履行了本次置换事项相应的决策程序。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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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51,776,918.83 元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核查意见
2015 年 12 月 11 日,上海临港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
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已使
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
投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与程序符
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以
募集资金人民币 251,776,918.83 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4、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并由瑞华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
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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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海临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临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
证报告》;
5、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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